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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不上基隆王

自稱「混蛋」的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嫌關說,要求派出所長、警員縱放一名疑似酒駕的婦人,基隆地方法院二十六日一審宣判,張的刑期竟然比所長還輕,只判一年八個月,還可以緩刑五年。這樣的司法判決,民眾不禁要問,那喧騰一時的「洪仲丘案」還會有結果嗎?

市長張通榮涉嫌關說一案爆發後,一度讓基隆人顏面無光,深覺為何會選出如此「熱心」的市長,口口聲聲都辯稱是選民服務。試問一下,市長與該名婦人的關係為何?倘若是一般市民酒駕或是有任何陳情事件,市長即便在聚餐中,仍會千里迢迢趕赴現場嗎?

張通榮若認為本身行為是選民服務,為何法院開庭時都帶著三位大律師?如此的大陣仗,一般市井小民可能請一位律師都得斤斤計較。張最後只被判一年八個月,還可以緩刑五年,最讓人不解的是,刑期竟然比所長還輕,台灣司法還值得相信嗎?

台灣司法判決長期以來為人所詬病,力霸集團涉嫌大規模掏空及超貸,董事長王又曾逃亡美國,他的兒子王令麟牽連其中,一審遭重判十八年,二審改判五年八個月,那三審最後是否會改判無罪呢?還有許多達官貴人判決前逃亡海外的事件不勝枚舉,我們的司法、檢調可以保障民眾的權益嗎?

下士洪仲丘疑似在軍中遭人集體虐待致死,軍檢態度一變再變,令人匪夷所思,家屬和民眾要的不就是真相和公理嗎?為何政府連最基本的公平正義都無法達成?張市長的判決是否已經給了洪家人一個答案,台灣司法是請得起律師的人在玩的遊戲。真的想請問總統馬英九,那廣大興漁船一事,政府還有繼續關心嗎?那後續呢? (作者為自由業)

刊登於自由時報2013.7.27 民意論壇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3/new/jul/27/today-o10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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